《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正式施行。条例规定,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坚持统筹规划、保护为主、科学利用、限制开发、恢复治理、生态补偿的原则。
一位长期关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市民说:“一座历史悠久的古城,为了一座壮丽雄伟的大山,立了一部关乎福祉的法律,这为我们给子孙后代留下一个美丽秦岭提供了法律依据,保护秦岭人人有责,人人都应为此作出贡献。”
2013年,市秦岭办与沿山六区县和19个成员单位将工作注意力更多地向秦岭生态保护方面倾斜,形成合力。天然林保护、植树造林工程持续进行,完成直观坡面绿化4.9万亩,有效促进了植被保护。
通过对一级水源地保护地进行封闭保护、设立检查站和警示标志牌杜绝有毒违禁物品进入水源保护区、建设城市供水水源水质实时监测系统等综合措施,有效保障我市供水安全。严厉打击违法捕捞、出售和收购水生野生动物的行为,组织清理非法猎捕工具,确保秦岭区域生物多样性得到维护和保持。
在《大秦岭西安段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大秦岭西安段保护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市秦岭办积极与相关部门衔接,收集汇总保护区内勘察、测绘、气象、地震、水文、环境等基础资料,修订完善太平峪、沣峪口、翠华-五台、汤峪4个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使该规划能够早日付诸实施。
铁腕:斩断伸向秦岭的黑手
两年来,我市对破坏秦岭生态环境行为的综合整治常抓不懈,用铁腕治乱初见成效,秦岭浅山环境容貌秩序治理已进入常态化。
按照“一根绿线穿到底”的工作要求,市秦岭办联合区县秦岭办及相关单位集中力量深入开展各项整治活动,2013年春季、“五一”、国庆节前后,共拆除、清理广告牌1240处、立柱广告7个、红灯笼近3000个、门头牌匾120余块;联合相关区县政府,在沿山路沿线规划建设时令水果销售摊点27处。
在依法查处乱搭乱建专项行动中,共组织四次“铁锤治理”活动,关闭26家采石场,取缔7座砖瓦场,清理乱搭乱建67处,拆除违规建筑9100平方米,有力震慑了乱采乱挖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