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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城管创新队伍建设和执法实效双轮驱动督察模式

  普陀城管在督察工作中从抓出勤率、管事率入手,创新督察模式,促进了队伍建设、提升了执法实效。
  一是根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实效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结合普陀区实际情况,制定了《普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督察考核办法》,强调队员的行为、执法程序、廉政等规范,促进队伍健康发展。
  二是完善二级督察网络。实施大队、分队二级督导,由大队专职督察人员与分队督察人员共同实施实效督察;由机关科室人员结合各科室的考核内容与大队专职督察人员共同实施督察。
  三是突出岗区勤务工作。结合本区地域大、执法人少、街面情况复杂的实际,首先,要求各分队每天、每班、每名外勤队员都有步巡岗区,并落实岗区实效责任;其次,实施“差别化”步巡制度。主要有三个方面:市局指定的重点路段全部实施步巡;大队指定的岗区实施步巡;其他路段按照违法现象产生的不同时段安排步巡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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