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新民晚报报道了江湾镇街道万安路406号“小胡水果店”占道经营、储物等情况,江湾镇街道立即组织辖区内执法和管理部门,第一时间赴现场,并开展治理。
针对万安路406号“小胡水果店”跨门经营及铁栅栏占用道路的问题,江湾城管分队向该店发出了立即整改的通知,同时向经营者宣传告知了城市管理的有关规定,指出了违规经营之处,明确要求店主不再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随后对该处跨门经营行为进行现场整改,将占道放置的铁栅栏业搬离,人行道恢复通畅(附整改后照片)。事后,城管分队又约谈店主,进一步宣传劝导,目前该店主认识到跨门经营和占道储物的错误行为,表示接受城管监督管理,自觉守法经营。
对于万安路存在的占道经营的现象,江湾城管分队在街道办事处协调下,会同市容管理所、保洁作业公司等相关部门组织了一次综合治理行动,对周边区域无证设摊、跨门经营、占路堆物等违章状况进行了清理整治工作,对部分不听劝导和教育的经营户依法予以暂扣经营有关物品,同时处以相关行政处罚。通过治理,消除了违章现象,规范了沿线的经营行为。
为更好解决万安路沿线综合性的环境问题,江湾城管分队将进一步加强与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动和协调,强化综合治理措施,增强日常监管力度,积极落实商户门前卫生责任制,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同时,将不间断不定期的组织联合治理行动,提高巩固整治效果,确保道路畅通整洁,经营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