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市容景观所提前做好户外广告设施安全大检查确保日常和汛期安全。
一是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的规定,景观所今年提前启动户外广告设施安全大检查工作,努力确保我区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杜绝事故的发生。二是对相关责任单位一再强调,在完成安全检测工作后,必须做好各单位户外广告设施的日常安全巡检,重点检查设施结构、照明设施及用电安全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确保设施的安全使用。同时,普陀区市容景观所也将安排专业人员对设施进行安全抽检,安全责任人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三是按照局防台防汛应急预案的要求,在完成本次安全大检查工作后,各设置单位应在今年汛期前及时组织和落实好抢险队伍。在汛期如遇台风蓝色预警时应及时关闭广告灯光设施并切断电源;台风过境期间应派专人到现场查看值守,同时还应主动联系我所和阵地单位的相关负责人,避免无法进入现场处置险情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