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积极倡导“公正、包容、责任、诚信”的价值取向,使其融入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从4月份开始,普陀绿化市容局根据区文明办有关在全区深入开展“普陀‘四好’——文明你我他”道德实践活动(以下简称“四好”活动)通知要求,在本系统内全面开展“四好”活动。
主要内容:围绕“好人、好品德、好事、好风尚”的四好主题,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和以“讲公正、弘扬正气,讲包容、促进和谐,讲责任、忠实履职,讲诚信、明礼守信”为主要内容的道德实践活动。
活动安排(分为四个阶段):(1)宣传动员阶段(现在起到4月下旬)。主要任务是各单位根据活动目标和内容,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宣传发动和分解落实任务。(2)全面实施阶段(5月上旬至11月下旬)。各单位设计行之有效、形式多样的活动载体,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广泛开展“四好”活动。(3)总结评选阶段(12月上旬明年2月下旬)。进行工作总结和评选,对活动开展过程中涌现的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和优秀组织者进行评选推荐,择优上报区文明办参加评奖并被表彰,同时在市级媒体和区报台网广泛宣传先进事迹。
评选方法:从今年4月起,由各单位每月20日把符合评选条件的十佳个人(五类)各1名、家庭1个、服务窗口1个推荐上报局文明办;局文明办择优评选每季度十佳个人和集体之星,公示并登报上网宣传其先进事迹;年终将择优推荐到区文明办参加评奖。为便于宣传推广,各单位在填报候选人(家庭或集体)推荐表的同时,请提供一组能反映被推荐人(家庭或集体)事迹特点和精神风貌的照片(5张左右,JPG格式,不低于500万像素)、800字以内的被推荐人(家庭或集体)基本情况和感动人的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