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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确定2012年违法建筑拆除工作目标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1年底,虹口区存量违法建筑共计40万余平方米,其中公私各半。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为顺民心,应民意。虹口区绿化市容局多管齐下,确保2012年度拆除违法建筑目标任务的如期实现。
  一、坚持“政府带头”导向,逐步拆除“公家”违法建筑。今年,将进一步加大对“公”字头违法当事人的宣传力度,在区监察局的统一牵头下,逐步推进区属各部门、单位及街道居委等公家自身存量违法建筑的统计、申报、拆除工作。对部门、单位及街道居委没有违法建筑的,拟实行“零申报”制度,对有违法建筑的,要分清用途,视轻重缓急,制定计划,逐步拆除,并对拆除公家违法建筑执行力和行政效能进行监察和评估。
  二、坚持决战导向,逐步处置存量违法建筑。充分发挥区拆除违法建筑办公室在全区拆违中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完善 “3(房管、规土、城管)+8(8个街道)”拆违主体协同联动工作机制,严格履行程序,畅通信息渠道,将助推旧区改造、提升城区面貌、解决群众诉求作为拆违工作的决战重点,坚持配合区动拆迁和城市建设与管理重点项目,积极开展违法建筑专项整治活动,全年拟完成40000平方米拆违任务,力争实现存量违法建筑“负增长”的任务目标。
  三、坚持效率导向,坚决杜绝增量违法建筑。一是强化居委、物业的发现机制。在全区232个居委和802个住宅物业小区实施在建违法建筑巡查日志制度,对新建违法建筑力求达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上报、及时拆除。二是打造高效的实施队伍。打造一支敢打硬仗、敢于拼搏、善于攻坚的拆违队伍,组建安全、高效、优质的拆违施工力量,提升拆违工作效率,为实现新建违法建筑“零增长”提供坚强的保障。三是建立科学工作流程。进一步发挥在建违法建筑快速“发现→通报→立案→拆除”处置工作流程的作用,保证过程中程序快捷、迅速、有效、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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