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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绿化市容局积极打造全区学校周边良好环境

近期,为营造长宁区“重视教育、支持教育、发展教育”的良好环境,确保全区学校周边市容环境整洁,长宁区绿化市容局积极贯彻实施教育法律法规工作管理:
  一、具体目标:
  1、总体目标是为各类学校服务的满意率达到98%,力求达到100%。
  2、按局有关科室、各街道(镇)市容管理所和各作业保洁单位的分工情况设置各自的工作目标,但总体要求满意率争取达到100%,不低于98%。
  3、工作标准是热情服务、保证教学;加强管理、及时协调;不断检查、落到实处。
  4、组织局全体工作人员学习贯彻《教育法》的有关文件。
  二、具体措施:
  1、成立长宁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教育法》实施领导小组。组长:朱启珩,副组长:戴锦斌,各相关科室为组员。各基层单位相应成立实施小组,相关负责人为组长。
  2、为确保《教育法》的实施落到实处,局《教育法》实施领导小组下设督导室(设在市容管理科),负责日常各学校周边的市容环境卫生保障,并做好相关资料的记录工作。
  3、局属各基层单位都要制订具体的全年工作计划。通过年中检查、年终总结考核全年贯彻实施《教育法》工作的情况。
  4、局系统层层开展对贯彻《教育法》的培训、学习工作。
  三、拟办实事:
  1、组织开展每季度对各类学校上门征询意见工作,对学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整改或提供必要的帮助。
  2、保证各中小学校的垃圾、粪便按时清运,学校周边道路清洁、干净。
  3、加强对各类学校周边市容环境卫生日常巡查工作,对出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或转由各相关职能部门解决,以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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