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城市文明指数测评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崇明县文明委关于落实乡镇行业文明指数每季度测评的工作要求,崇明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署积极做好环卫行业市容环境卫生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该县环卫署署长要求针对崇明县镇级道路、居住区、垃圾房、河道及周边地区,按照市局文明公厕创建、道路洁净工程的标准,同时对照测评安排表进行巡查整改。对各乡镇和作业公司加大巡查和整治力度,文明规范服务。道路方面要做到路面见本色,嘴角清,沟眼通,路面无白色垃圾,无设摊污染;垃圾房周边要保持清洁、垃圾桶入垃圾房,垃圾桶干净,垃圾房门关闭,上锁。垃圾房垃圾不得外露,清运及时,垃圾房门完好,垃圾房上无“三乱”;公厕内地面无烟头、散落垃圾,蹲位无便迹、无蛛网,内部构件无积灰,无乱张贴、乱涂写、设施损坏等。工作人员要统一着装,佩带好工号牌上岗,做到微笑服务、人性化服务,服务态度显“四心”:热心、细心、耐心和虚心;居住区环境要做到小区内绿化带、地面干净整洁,无“三乱”,装潢垃圾做到袋装化或指定装潢垃圾堆放点;河道水域要做到面清岸洁,河面无白色漂浮垃圾,河道两侧无散落垃圾和暴露垃圾。
同时,该署环境质监部门还积极加强巡查,发现问题一是督促各乡镇立即整改并及时将整改情况上报;二是继续深化长效管理制度,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