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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总队明确下一步督察工作重点

  近日,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总队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督察工作开展深入研讨,并就下一步围绕《条例》精神开展督察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 有针对性地明确了下一步督察工作重点:
  一是围绕市城管执法局部署的工作任务,开展有针对性的督察;
  二是突出城管执法重点保障的本市90条主要道路、26个景观区,开展循环、跟踪督察;
  三是按照《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开展对城管执法人员执勤、执法活动和行为举止进行日常督察;
  四是深入各区县城管执法中队,督察基层组织开展执法活动等情况。
  在明确计划的同时,总队进一步完善督察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市、区县城管执法督察工作网络。在市城管执法局的领导下,认真履行督察工作职能,加强与各区县城管执法督察部门的沟通联系,不断健全完善城管执法系统督察工作网络。二是建立城管执法督察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城管执法系统督察工作例会,交流总结工作经验,通报督察工作情况,明确工作要求,部署工作任务。三是建立城管执法督察工作信息报送制度。明确区县城管执法督察工作计划安排、信息情况报送要求,及时了解掌握区县城管执法督察工作动态。四是建立城管执法督察工作每月通报制度。在做好区县城管执法督察工作信息汇总分析的基础上,编发城管执法督察情况通报。
  同时,总队以《条例》出台为契机,认真抓好全体队员的业务培训,以《行政强制法》、《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等最新颁布的法律条文为重点,提升督察人员自身素养,为本市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湛、群众认可”的城市管理文明之师作出自己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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