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绿化市容局继续推进村容整洁示范村创建工作,切实提高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优化农村生态环境质量。
一是拟定村容整洁示范村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制定示范村标准和考核办法等,督促相关镇、街道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按照创建标准查找存在问题与不足,并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落实,确保创建工作尽快启动。
二是积极组织村级力量采用“宣、清、刷、改、捞、绿、拆、签”等多种手段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要充分发挥农村现有保洁队伍作用,明确要求、落实责任,要实行“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整治方式,突出重点整治区域和范围,突显创建工作亮点,提高创建成效。
三是切实按照“条抓块管、以块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作用,将村容整洁示范村建设工作纳入各条线对镇、街道开展检查、指导的重要内容,从而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同时,按季度组织成员单位对各镇、街道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并实行季度通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督促整改,确保创建工作质量。
四是各镇、街道要巩固建设成果,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杜绝整治后再度回潮,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内部资料收集整理,按要求规范填写村容整洁村申报表,统计基础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