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五部门制定的《关于印发<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沪财预﹝2009﹞108号)和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公益林生态补偿考核工作的通知》(沪林﹝2012﹞22号)要求,在各区县自查基础上,近期市林业局组织市、区两级技术人员对全市纳入生态补偿的公益林林地面积及养护质量进行了核查,目前已完成外业考核工作。
近日,该局蔡友铭副局长主持召开由局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2012年度公益林生态补偿考核专题会议,认真分析本年度各区县(公司)公益林资源保护和养护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并对下一步工作作如下安排:一是对核查结果作进一步梳理,尽快形成全市公益林生态补偿考核总报告和各区县(公司)分报告,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市相关部门;二是择时召开各区县(公司)林业主管部门负责人会议,通报核查结果;三是组织一次回头看。针对公益林养护管理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积极督促做好后续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