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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区灯光办上半年做好五项工作 开展四项专项整治

  上半年,黄浦区灯光办做好五项工作,开展四项专项整治。
  一是做好原黄浦和卢湾灯景所两所合并工作,修订内部管理制度,逐步理顺工作方式方法。
  二是推进户外广告的网上审批,完成新实施方案中31块大型广告的审核工作和监察电子标签安装试运行工作,共受理和审批户外广告60件,临时广告宣传品282件,店招店牌设置108件。
  三是加强广告监管系统批后监管力度,将日常巡查、应急处置、违章处理以及处置的及时率、完成率进行量化目标、分解和实时考核监管,并启动实施方案中“拆、改、留”整治工作,力争到今年年底前我区户外广告规范设置率达到90%以上。
  四是完成了泰康路田子坊创意园区三条出入弄口的灯光设置。五是完成处理区网格化案件移交单217份,完成率及时率均达到100%。
  同时,开展了四项专项整治工作:一是进行围墙宣传广告整治工作,重点清理了“迎世博”、“建党九十周年“等过期内容,共查出需整治围墙16处,督促工地进行了整改,并对其中3处、长2.5公里的围墙进行了新增美化工作。二是对台阶广告和电杆残留线头进行了清理清除工作,共清除台阶招贴广告6处,电杆线头15处。三是按照防台防汛的要求做好户外广告、店招店牌、景观灯光的安全检查,并完善抢修应急机制。6月向有关商店、大楼单位及广告公司发放通知书330余份,并对重点区域和重点设施组织了5次集中检查,出动60余人次,对有碍市容环境的48块户外广告牌(包括临时广告)、130余块店招店牌、28个公交候车亭广告和250余处灯光景观等进行了检查和整改落实,清除擅自设置的指路牌13块,制止违章广告设置1起,修补店招店牌20块,修复景观灯光设施14处。四是对区域内临时广告进行了集中整治工作,共清理整治临时广告25处,对旗85对,横幅12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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