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7月1日起,《上海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办法》对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服务的范围实现了全覆盖,明确了未纳入物业管理区域的街巷、里弄内的通道,农村地区的村内通道等的保洁责任主体和标准。
据介绍,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本市道路清扫保洁服务范围也在逐步扩大,截止到2011年,全市全市道路12851段,长度达到7992千米,清扫保洁面积达到1587.9万平方米,为保障新增清扫保洁区域的资金投入,《办法》对清扫保洁服务资金作了专门规定,明确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和特定公路路段所需资金,应当按照本市环卫作业养护预算定额予以保障。
市绿化市容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世博期间,上海市容环境整洁,赢得市民和游客的广泛赞誉,凸显了城市市容环境管理的重要性,也证明了城市市容环境管理大有潜力、大有作为。因此,为继续确保世博后申城中心城区道路整洁如新,市绿化市容局就建立道路和公共场所保洁长效机制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并按照时间节点积极推进落实。
除了7月1日开始实施的《办法》外,市绿化市容局还制定了地方标准《道路和公共广场及附属公共设施保洁质量和服务要求》,2011年5月1日起已开始正式实施,该标准明确了环境卫生对象分类及等级划分标准、保洁服务一般要求、保洁质量要求与环境卫生控制指标以及保洁作业要求,进一步推动了环境卫生标准化管理工作的进程,提升了环境卫生标准化管理水平。
另外,2011年作为市府实事之一的“百街千路道路洁净工程”也得到全面推进,全市1126条(段)道路实施道路洁净工程。通过道路洁净工程的实施,明确了道路保洁“收、拾、淋、扫、冲、磨、清、运、巡”等九个作业流程。突出了“夜间作业、白天保洁”为目标的工艺配置模式,倡导大型机械化清扫、冲洗作业在夜间进行,白天主要进行人工的快速巡回保洁,最大程度地减少道路保洁作业对市民日常生活的影响。
道路保洁作业流程则设定按照1+X进行,1就是在道路保洁中必须要做到的流程,一般来说就是“机械清扫、人工清扫、快速保洁、上门收集”等,是最低标准。X就是可以根据道路属性、车辆行人流量、气候变化等实际情况增加差别化配置的工艺,如:“大件垃圾拣拾、道路喷淋、机械洗磨、抽吸、拣扫”等。
此外,针对目前本市环卫职工队伍普遍存在收入偏低、收入增长偏慢、劳动强度大、作业环境不佳等问题,市政府转发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会共同制定的《关于本市建立环卫职工收入正常增长机制提高城市环境卫生保障水平的若干意见》,明确建立环卫职工收入正常增长机制,确保环卫一线职工收入增长幅度不低于全市平均增长水平,逐步改变环卫一线职工收入明显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