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宁区城管执法大队作出部署,从7月中旬起,集中一个半月左右时间,对全区动态管控类跨门营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动态管控类”是相较于“执法难点类”而言,即通过劝导、教育、提醒等日常管理手段能及时予以改正的一类跨门营业。
组织开展全区跨门营业专项治理,主要目的在于:
一是从城管执法大队职责出发,按照“大门责+网格化”管理模式要求,结合执法实践,进一步加强管理创新,提升执法实效。
二是推进跨门营业总量大幅、有效下降,进一步缩减街面市容违章总量,减轻街面市容管控压力,有效落实区政府一级目标。
推进动态管控类跨门营业专项治理,在方法要求上,大队突出强调两个方面:一是注重“管事”,勤于“作为”。动态管控类跨门营业治理,治理工作不在难度,在强度,重在负责任,重在“管事率”,重在“勤作为”。分队要落实对班组、队员治理目标点位的管理安排,班组、队员要勤于对治理目标点位的强力管控,大队督察要加强对一线执法作为情况的督察考核,围绕治理目标责任,切实提高一线队员的出现率、管事率与有效率。二是管理挖潜,创新实践。治理动态管控类跨门营业,关键在管理。要按照创新社会管理要求,结合“大门责”管理模式,在现有管理措施、手段、途径基础上,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户一策”,“一户一法”,深入挖潜,进一步加强对动态管控类跨门营业治理方法与管理办法的实践探索与创新,用管用、实用的创新管理办法,推进治理工作的有效、长效。
为切实推进做好专项治理工作,大队建立了两项保障制度:一是联络员制度。由机关人员担任联络员,就推进跨门营业治理工作,建立机关科室人员与各分队对口联系制度,掌握治理动态,传递沟通信息,加强指导服务,共担治理责任。二是专题研究制度。建立大队跨门营业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和工作小组周例会制度,联络员定期汇报所联系分队治理工作推进情况,小组成员共同商量研究推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及措施对策,给予分队推进工作以具体指导、支撑。根据跨门营业专项治理工作步骤安排,在先行集中一段时间开展动态管控类跨门营业专项治理后,大队还将适时部署推进执法难点类跨门营业专项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