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现“十二五”期间本市水域市容环境一流、水域市容环境管理水平一流(简称:两个一流)的总体目标,根据本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实际情况,水管处以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为试点周期,正式启动了街镇试点工作。
在前阶段开展试点街镇专题培训的基础上,整个试点工作分为任务确定阶段、实施推进阶段、效果评估阶段和总结动员阶段4个阶段,潍坊新村街道、书院镇、朱家角镇、金泽镇4个街镇,在全市率先开展落实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域城管执法的试点工作。
第一阶段:任务确定阶段(2012年7月~8月),根据《上海市街道、镇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管执法工作手册》(简称:《街镇手册》)的有关内容,开展排摸检查,确定各街镇的试点工作任务量和试点工作目标;
第二阶段:实施推进阶段(2012年9月~2013年2月),由四个试点街镇分别完善各自《试点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各自试点工作措施,自行开展相关培训工作,组织相应的工作力量,完成水域市容环境整治工作,以及工作机制和基础台账的建立与完善工作,水管处将会同有关区局适时到四个试点街镇开展现场指导与检查工作;
第三阶段:效果评估阶段(2013年3月~4月),水管处会同有关区局,并邀请市局有关处室领导和其它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委托社会第三方专业单位,组织社会志愿者、社区居民,对试点街镇的试点工作成效,进行社会评估,并将试点街镇与非试点街镇的水域市容环境及其相关工作进行对比;
第四阶段:总结动员阶段(2013年5月~6月),根据评估情况,由水管处开展试点工作的总结,形成“创建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示范街镇活动的方案”,并适时组织召开本市试点工作总结大会暨创建活动的动员大会。
通过街镇试点工作,一是检验《上海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质量标准(试行)》和《上海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等标准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并使之完善;二是进一步明确街(镇)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域城管执法的法定职能,探索区(县)水域市容属地化管理,合理配置街道(镇)水域市容管理人员,严格落实水域市容管理的规定标准和工作措施,实现街道(镇)水域市容环境、水域环境卫生管理和水域城管行政执法的一流;三是实践《上海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示范街道(镇)实施方案》,检验方案在实践中的可行性,从而为全市推广“两个一流”示范街镇创建活动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