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好今年7月15日施行的《上海市城管执法条例》,2012年7月11日,市城管执法局印发了《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上海市城管执法暂扣物品保管和处理办法》2件配套规范性文件。2012年7月16日下午2时半在共青森林公园会议室,市局政策法规处、执法监督处联合举行了2件配套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学习班,全市17个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及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总队、水管处、机场支队分管法制工作的负责人和法制科科长参加了培训。市局恽奇伟副局长出席了培训学习班并作了动员。市府法制办执法监督处刘五生处长,以及市局执法监督处孙余杰处长、执法协调处赵海田副处长、政策法规处彭燕玲副处长等有关同志参加了培训学习班。
培训学习班上,恽奇伟副局长从充分认识《上海市城管执法条例》贯彻实施的重要意义,以及要积极形成边学习边贯彻边实践的工作作风、不断加强培训学习、强化宣传引导等方面作了开班动员讲话。彭燕玲副处长解读了《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和《上海市城管执法暂扣物品保管和处理办法》2件配套规范性文件的起草目的及主要规范内容;刘五生处长从规范执法的意义、队伍管理的必要性及制度建设与落实的重要性等角度,阐述了认真贯彻实施《上海市城管执法条例》及2件配套规范性文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全市城管执法队员要结合《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认真贯彻实施好《上海城管执法条例》及2件配套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