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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卫水上管理处明确街镇水域市容环境管理、水域城管执法试点工作要求

  水管处于2012年7月1日正式启动了街镇试点工作,在潍坊新村街道、书院镇、朱家角镇、金泽镇4个街镇率先开展落实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域城管执法的试点工作,为了确保下阶段试点工作的有序平稳,对于参与试点的2个区和4个街镇,水管处明确了三项试点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试点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重心下移、做强区县、做实街镇”的工作要求,各有关区和街镇要从思想上、行动上高度重视试点工作,为进一步形成本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市、区(县)、街道(镇)三级管理体系,完善本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是认真落实试点任务。参加试点的各有关区和街镇,要根据此次试点工作的各项任务安排,结合各自辖区内水域的实际情况,认真细致地做好各自试点工作,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予以扎实推进,确保试点工作的各项既定任务目标得以全面实现。
  三是及时做好交流沟通。各有关区和街镇在推进各项试点工作的同时,要及时将各自在试点过程中涌现的先进经验、成功做法和典型事例,汇总至水管处,确保试点工作的有序、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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