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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县全面实行有害垃圾回收 加快生态岛建设

  为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推进低碳节能生活方式,加快崇明生态岛建设,崇明县根据年初垃圾分类工作计划,对废电池、废旧日光灯管等有害垃圾全面实行专项回收,7月份起正式实行。
  农村地区则以村为责任单位,由农村垃圾收集员实行上门收集,每回收一节废旧电池和一支废旧荧光灯管补贴5分,回收后储存在各村指定的地点,村指定专人负责,对数量实行清点登记,各乡镇市政市容事务所每月定期回收、储存,县每季到各乡镇实行专项运输;对城桥、堡镇县属镇以居委会为责任单位,每月15日至20日由各居委会指定专人到居住小区各楼道实行收集,集中储存,每月20—25日由环宏、宏环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实行专项收集、运输、储存。收集的有害垃圾均交由上海方泰有害垃圾分拣中心收运并纳入专项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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