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市容环卫水管处以探索建立船舶废弃物监管新模式为重点,从三方面着力推进长江口水域船废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船废自行处置申报的流程管理,及时掌握船费处置去向及处置量,建立船废申报数据库,反映船废申报工作动态,加强基础管理。同时,对适用于长江口水域涉及船废的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加强与外高桥海事、作业单位的沟通联系,为船废监管工作的有序推进打牢基础。
二是加强对船废收集作业的监管考核,根据船废合同及作业考核办法,采取抽查及定期跟船检查的方式,对上海水域环境集运服务公司和上海环生船舶服务有限公司就船废收集作业服务实效、船容船貌、基础台帐进行考核检查,对作业服务质量进行满意率测评,同时对开票收费等流程进行监管。
三是建立反馈机制。及时向作业单位反馈日常检查、抽查中发现的不足,并要求整改、完善,加强基础数据的收集。同时建立船废监管、作业工作沟通机制,针对日常管理、作业的难点、热点问题,定期进行交流探讨,便于船废工作的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