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文明公园是由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以及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联合命名表彰的标志本市公园服务与管理,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性成果的荣誉称号。上海市文明公园的标准是:绿化管理精细科学、公园景观优美靓丽;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窗口服务优质文明;公园管理规范严格,游园环境安全和谐;志愿服务形成机制,公园建设创新发展。
根据2012年度上海市文明公园的申报情况和综合考评结果,拟命名新城公园(崇明县)、华夏公园(浦东新区)、江镇市民广场(浦东新区)、高东公园(浦东新区)、豆香园(浦东新区)、梅园(浦东新区)等六座公园为2012年度上海市文明公园。
为加强社会监督,社会各界和干部群众对上述六座公园的创建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本公示公布之日起7天内向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文明办书面反映,地址是: 胶州路768号410室 ,邮政编码: 200040 。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文明办
201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