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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绿化市容局强化全区渣土工作长效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静安区建筑渣土管理,静安区绿化市容局进一步明确要求,强化日常监管,确保渣土管理工作的长效化。
  一是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受理渣土申报时,严格核对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真实,对存在问题的材料必须予以退回,及时将现场勘查照片录入申报管理系统。同时,在处置证副本到期后5个工作内将处置证收回并保存,经废管处考评后方可销毁。核发运输车辆处置证副本前,对运输车辆盖板、转弯语音提示器、防护装置、GPS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合格的运输车辆采取旧证换新证;对不合格的运输车辆一律不予核发处置证副本。
  二是强化安全规范作业。加强安全管理和教育,每月对渣土运营中标单位至少进行一次检查,重点检查内部安全、车辆管理、人员管理、信息化系统使用、驾驶员培训等情况,并通过每月一次的中标单位专题会议通报检查情况。
  三是实施信息化监管。依托渣土信息化管理系统,重点对车辆行驶速度、行车路线等情况进行监控,确保运输车辆按规定路线规范行驶。对于GPS设备问题造成的故障,督促运输单位及时与安装单位联系,迅速进行整改。
  四是加强运输车辆车况检查。强化每周两次的夜间渣土、装修垃圾车辆检查,严禁运输车辆超载、拼车,对车容车貌不洁必须“零容忍”,照片记录各类勘察、违规情况并上传申报网络,对检查发现的违规车辆一律实行锁定两周的处理,期间,违规车辆应停业整顿。
  五是建立诚信管理档案。建立全区中标建筑渣土运输单位诚信档案,将日常检查、各类人员培训情况等情况纳入诚信管理档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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