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探索户外广告公共阵地使用权拍卖与招标制度,市行政法制研究所受市绿化市容局委托承担了《上海市户外广告公共阵地拍卖与招标政策研究》课题。该课题日前通过了上海政法学院、市规划国土局、市工商局、市绿化市容局等单位专家的成果验收,市绿化市容局鲁建平副局长出席成果评审会。该课题形成以下研究成果:
一、课题组应用民法“空间权”与行政法“公产”的理论对户外广告公共阵地做了法理分析,提出“公产”理论更适合对户外广告公共阵地特许使用关系作微观和灵活的规制,对于确定户外广告公共阵地的定义和范围具有理论指导作用。
二、该课题在调研本市户外广告公共阵地使用现状的基础上,对户外广告公共阵地的应然范围以及实际使用经营情况进行了实证分析,重点评估了实施拍卖招标制度的风险和瓶颈,提出了分类分步推进户外广告公共阵地使用权拍卖招标制度的对策和建议。
三、课题报告以研究户外广告公共阵地使用权拍卖招标程序为主线,对制度适用范围、相关主体的法律资格及其权利义务、拍卖招标程序与原行政许可程序的衔接、批后监管等法律问题进行了重点研究,对于本市探索推进该项制度具有参考价值。
专家评审组对课题研究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重点针对完善管理对策提出了两点指导意见:一是要重点结合我国现有的法律框架对“公产”理论作更适合国情、市情的表述;二是要进一步明确公共阵地定义及范围、许可与拍卖招标制度的衔接等操作性内容。鲁建平副局长对专家组致以谢意,就深化课题研究、促进成果转化提出了三点意见:第一,要进一步深刻阐述实施户外广告公共阵地拍卖与招标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引导各方统一思想、达成共识;第二,要增强课题成果的指导性和针对性,从法律角度,结合上海实际,把实施公共阵地拍卖招标的总体思路理清楚;第三,要注重课题成果的应用转化,在实践中总结发展,研究有关管理制度,做好与现有工作的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