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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卫水上管理处着力建立健全六项制度推进苏州河流域管理

  市市容环卫水上管理处围绕十二五期间争创“两个一流”的总体工作目标,结合苏州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特点,水管处整合苏州河沿线各资源,着力建立健全六项制度推进苏州河流域管理。
  一是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建立苏州河沿岸水上职能部门、街镇执法和管理职能部门、责任区单位以及水域作业单位的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流域管理措施、反馈苏州河两岸市容环境质量评价信息、问题整改的落实情况以及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存在的问题,形成工作的监管机制;
  二是建立信息反馈制度。一是日常与沿岸街镇执法管理部门建立信息双向告知制度;二是利用处对各区城管执法、绿化市容管理部门信息通报平台,与沿岸街镇职能部门建立信息的互通;三是对涉及超职权的违法案件进行案件的告知移送,形成工作信息的互补机制;
  三是建立市民评价制度。明确市容环境卫生评价范围、内容及评价标准,定期组织沿岸志愿者代表对苏州河市容环境卫生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在苏州河网页予以公示,并建议纳入局或水管处对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年度考核内容,形成工作的市民监督机制;
  四是建立区长信箱联系制度。对一些社会及市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利用政府网站中区长信箱予以反馈和建议,提高相关区领导的重视度,增强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力度,同时也增强相关街镇职能部门对河道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力度,形成工作的紧逼机制;
  五是建立行政建议书制度。对一些职能部门或相关管理人员不作为的行为,向其上级发送行政建议书,指明不作为行为并提出相关处理建议,不断提高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形成工作的纠错机制;
  六是建立评比表彰制度。对能开展日常勤务管理,建立相关工作措施,健全应急保障机制,管理实效明显的单位及个人予以一定的表彰,形成工作的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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