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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进入发展“主战场” 绿色成中国经济重要底色

史上较严格的新《环境保护法》开始实施,该法规定了企业自我监测、信息公开等义务,提高了罚款标准,规定了按日计罚、行政拘留、引咎辞职、连带责任、公益诉讼等新措施。生态环境部也制定了一批配套的规章予以实施。

据统计,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共制定环保法律13部,资源保护与管理法律20余部,生态环保行政法规30余部,基本形成了以《环境保护法》为龙头,覆盖大气、水、土壤、核安全等主要环境要素的法律法规体系。特别是十八大以来,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力度之大、执法尺度之严、成效之显著前所未有,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方面效果显著。

执法不断加强中央环保督察实现全覆盖

十八大以来,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健全,执法督察日益严格。2016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派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河北进行环境保护督察,启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的大格局,一些民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得以解决。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已实现31个省份全覆盖,成为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硬招实招。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表示,对于企业环境问题的监管,中国经历了一个由挂牌督办督促企业到挂牌督办地方政府,再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环境保护专项督查等督促地方党委和政府的过程。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的严厉性和严肃性前所未有,体现了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原则和环境保护的终身责任追究原则在实践中的不断深入。

推动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共进

十八大以来,中国环境保护的成效前所未有,但生态环境形势仍然严峻,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挑战颇多。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表示,2019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之年。要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定不移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严格监管与优化服务并重,聚焦打好标志性战役,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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