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对辖区交通隐患路段进行排查的过程中发现,明湖西路和明湖北路因绿化带开口造成的交通事故较多,在确定隐患路段之后,交警部门以交通安全委员会的名义,给天桥区园林管理局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园林局近期将安排人员对15处开口逐步落实。”天桥交警大队交通科科长孟庆松说,他们也将对绿化带封堵的情况进行跟踪。
“原本这些绿化带并没有预留开口,但是附近市民经常横穿马路,踩死了绿化带的草木,慢慢的这条路上就多了10多处开口。”天桥区园林管理局副局长黄宝昌说,下一步,天桥交警大队将联合园林局采取措施,对14处开口进行封堵,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工期从7月初开始,预计8月底彻底完工。”黄宝昌表示。
交警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位于天桥南路口处的一处开口计划不进行封堵,但会完善相关交通标示标志,施划人行横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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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带设置有相关规定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设置的广告牌、管线等,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不得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不得影响通行。《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划》中同时也规定:为保证道路行车安全,对行车视线的要求是在道路交叉口种植的树木应不影响驾驶员的视线等。
根据《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有关规定,两侧分车绿化带宽度大于或等于1.5米的,应以种植乔木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其两侧乔木树冠不宜在机动车道上方搭接。分车绿化带宽度小于1.5米的,应以种植灌木为主,并应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中间分车绿带应阻挡相向行驶车辆的眩光,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面高度0.6米至1.5米之间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