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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城管放生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鹭

  近日,接市民举报有人在革新路贩卖野生鸟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收购和出售野生鸟类,收购、贩卖野生鸟类属违法行为,尤其是国家二级以上保护动物,严令禁止猎捕、贩卖。接到举报后,宝山城管张庙中队道路班组立即赶赴现场,执法队员在现场发现一只白色的鸟被关于笼中。经询问当事人得知,在雪天出行时,无意间发现该鸟因腿部受伤无法飞行,便将其带回临时饲养。鉴于此,中队队员为鸟包扎好伤口后,立即向宝山区相关部门进行咨询,最后确认该鸟学名为白鹭,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在听取专家建议和向上级领导请示后,执法队员为白鹭喂食以后就近寻找了一片小树林,将这只白鹭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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