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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抓紧制订《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管理办法》配套文件

  《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已于2012年12月17日经市政府第15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3年3月1日起实施。新制订的管理办法是以落实市委、市政府对于食品安全工作“五个最严”(即最严的准入,最严的执法,最严的监管,最严的处罚和最严的问责)要求,坚决遏制“地沟油”回流餐桌为根本立法目的。
  近期,为了做好法规实施前的准备工作,确保法规实施后本市餐厨废弃油脂相关工作平稳、有序衔接,市绿化市容管理局以及市废管处会同市府法制办正抓紧研究管理办法配套文件的制订工作,在管理办法所包括的取消垃圾处理收费、合理控制收运处置单位数量、强化全过程监管、加大处罚力度等主要内容的基础上,管理办法配套文件将重点细化收运处置招投标、自行收运、产生单位申报以及收运处置单位评议等方面的内容,更具操作性和实效性。《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配套文件在市府法制办的有力指导下,市绿化市容局、市废弃物管理处将紧紧围绕管理办法规定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尽早向社会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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