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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林业站开展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执法检查

  

  7月31日上午5时,根据热心市民举报,区林业站组织执法人员对高东镇金京路一座桥堍下的马路市场非法经营蛙类行为开展执法,当场查获正在非法经营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虎纹蛙12.8公斤。执法人员根据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查获的野生动物进行了没收,并放生到野外。
  根据市场周边市民反映,此处市场处于高东镇高行镇交界出处,由于周边市民的生活需要,慢慢形成了现在的规模,但市场长期失于管理,非法经营蛙蛇等野生动物的行为一直存在。
  目前在新区象这样的市场还有一定数量。为更好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区林业部门一方面加强巡视检查与执法,另一方面将协同工商、城管等部门,建立长期的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打击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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