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各市落实4大举措禁烧秸秆:以用促禁,建立乡秸秆综合利用中心,推广粉碎还田、秸秆种菌等综合利用方式;以补促禁,对秸秆还田机械设备、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和秸秆还田农业经营主体给予财政补贴;以责促禁,落实县区管理责任、乡镇主体责任、村组监督责任,对露天烧秸秆屡禁不止的辖区通报批评;以罚促禁,依规实施经济处罚,依法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三、试点污染土壤修复建立土壤环境监测制度
根据《四川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四川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耕地超标率和点位超标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十二五”期间,四川开展了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实施了63个蔬菜基地、126个连片整治村庄及成都城市绿地的土壤环境质量年度监测;组织开展了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示范项目研究,为土壤污染防治奠定了技术基础。2012年11月,全省首个土壤污染修复试点工程在古蔺县石屏镇启动,在扎山村因地制宜采用物理、化学、生物、植物修复等多种工艺,对58亩因“土法炼磺”造成工矿污染的土地进行治理和修复,修复后的土地2014年8月收获第一季农作物且采样送检合格,粮食安全得到保障,生态富民得以体现。
2014年12月9日,四川省环保厅公布《四川省土壤环境监测制度试点方案》,明确四川新建项目将严格土壤环境准入,已被污染地块要严防污染扩散,推进典型地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对60%的耕地、服务人口50万人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重点污染企业周边,四川将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制度。省环保厅拟在全省布设1289个基础点位、386个特定点位,开展土壤环境例行监测。继续对攀西地区、成都平原区、川南地区等重点污染区域进行监测和评估,选择部分工矿污染地块进行治理与修复。
四川还将逐步建立农用土壤环境质量常规监测与发布制度,实施农用地分级管理和建设用地分类管理,有效遏制土壤污染。在12月8日举行的“绿色发展·构筑生态文明新家园”发布会上,四川省环保厅厅长姜晓亭提出了“十三五”土壤污染治理目标:2020年,全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不低于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