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市政府召开《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专题新闻发布会,市绿化市容局局长陆月星就近年来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工作情况以及《办法》实施后下一步的工作打算作了介绍,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顾长浩介绍了《办法》制定的意义和主要内容,市绿化市容局总工程师唐家富回答了记者提问。
自2012年起,市绿化市容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启动了生活垃圾立法前期调研工作。2013年,《办法》列入了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市绿化市容局会同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在认真总结上海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尤其是2011年以来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吸收国内外垃圾分类立法经验,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区县政府意见,听取了市人大、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形成了《办法(草案)》,并于11月20日召开了立法听证会。该《办法》经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月22日正式颁布,将于5月1日起施行。
下一步,市绿化市容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根据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的《2014年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实施方案》,一方面巩固提升分类减量实效,着力巩固205万户居住区、近7000个单位等已实施分类减量区域的工作实效;一方面稳步拓展分类减量区域,新增40万户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区域;二是组织制定实施《办法》配套政策标准。市绿化市容局将会同市环保、市商务部门制定并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目录及投放规范、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规范和分类清运作业服务规范,市相关部门将按照《办法》规定,研究制定源头减量配套文件和技术标准;三是加快推进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指导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配置,积极推行分类收集运输,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能力;四是积极探索分类减量社会促进措施。深化“绿色帐户”激励机制试点,按照“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要求,扩大试点范围,增强“激励”吸引力,逐步形成以正向激励为主的“上海模式”;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和扶持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参与垃圾分类减量的指导活动。五是广泛开展《办法》宣传培训活动。按照市区联动、分级负责、行业协同的方式,组织管理部门、社会组织以及垃圾清运、资源回收、物业等相关行业进行培训,并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组织各类宣传报道和宣传活动,扩大市民参与度和社会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