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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岭浅山区生态环境治理成效明显

《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开始施行,这是全国大城市中首次为一座大山而专门设立的地方法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入有法可依阶段。2013年,按照《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大秦岭西安段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大秦岭西安段生态环境利用规划》编制完成,明确了大秦岭西安段生态保护区内的产业、旅游、矿产、水土保持、水资源、植被资源、生物多样性等保护利用规划,使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各项专项规划的设立有据可依,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章可循。

针对乱采滥挖、乱排滥放、乱搭滥建、乱砍滥伐现象,省、市、区三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开展了有针对性的专项治理工作。截至2014年底,秦岭北麓西安段202栋违法建筑处置工作完成;2015年6月底,违法勘查开采全部取缔;2015年底,全市采矿权减少到30个以下,探矿权减少到15个以下;关闭采石场26家,取缔砖瓦厂7座,清理乱搭乱建67处;其间,实现了对沿山、沿河、沿路的农家乐的周期性整顿。

“这几年秦岭北麓的生态环境变化市民们有目共睹,路宽了、灯亮了、树多了,环境变好了。”提起秦岭整治的成效,市民穆先生深有感触。统计数据显示,三年来,我市先后投入25亿元,实施景观示范、路灯点亮、山体保护、河道治理、道路扩建、古镇建设、文化体验等一大批项目,基本实现了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秦岭生态保护建设“一年有模样、两年出形象、三年大变样”的总体要求。

截至2014年底,秦岭北麓直观坡面绿化工程完成造林7.47万亩,新环山路绿化补植工程完成绿化面积104万平方米;太阳能路灯点亮工程完成34公里;五台、子午、葛牌、玉山4个特色古镇建设初具规模;子午大道及东西出入口等重要路段界碑标识建设完成,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四至界限明确。秦岭浅山区生态环境的面貌较大改观,秦岭已经成为群众休闲、度假的好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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