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Close

沪7月起试推行绿化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持证的见证人员见证下,由施工单位持证的取样人员在现场取样并共同送至具有相应园林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见证人员及取样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为保证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规范园林绿化工程主要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行为,保障园林绿化建设的质量水平,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办法》(2011年10月27人上海市人民政府第73号市长令)和《上海市绿化条例》的相关规定,上海市园林科学研究所科技人员结合近年来的科研成果及检测中心大量的园林绿化工程材料检测经验,配合工程管理站制定《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材料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在上海市实行园林绿化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上海市园林绿化质量检测中心自2014年7月1日起试运行该制度。

相关文章: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