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审改办的相关部署要求,在市局法规处、景观处的指导下,徐汇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承担户外广告和招牌行政审批业务手册的编撰工作。其中,徐汇灯光所主要负责相应的广告行政审批事项。
认真解读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现行的行政审批程序,本着精简环节、优化流程、规范手续、服务群众的原则,落实业务手册编撰工作。将户外广告和临时性广告一分为二,在具体编撰过程中,明确审查要求和审批标准,尽可能地量化具体的审查行为,原则上实施承办、审核、决定三级审批制,减少审批层级,并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减少纸质流转,切实提高审批的效率。两本业务手册明确了办事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咨询受理投诉渠道等,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方便服务对象理解和操作;同时也规范了审批人员的行政审批行为,确保公开性和科学性。
接下来初稿完成后,由市局行政法规处牵头各区县景观管理部门,在充分酝酿、探讨的基础上达成共识,最终形成正式文本,今后可以作为各区县的指导性范本,使今后各区县在开展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行政审批时,逐步实现标准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