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历来是非法捕猎、销售、经营野生动物特别是蛇、蛙类的高发季节。为此,我站专门制定了《崇明县2014年夏季蛇、蛙类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代号为“烈焰行动(1号)”,并落实了相应的行动。
8月1日清晨起,县林业站主动联合市野保站、县公安、工商等部门,对集贸市场、饭店酒家又一次开展了突击专项整治行动。本次行动共出动人员11人、车辆3辆,检查城桥、庙镇地区的集贸市场3家,收缴非法销售蛙类制品0.8公斤,县工商对违法销售的经营摊主予以了严厉警告。检查崇明中部建设、新河、竖新地区的酒店12家,查获其中一家酒店非法经营鸟类制品1公斤,并当场处以300元罚款。在整治过程中,我们对市场内部分经营摊主及所有饭店酒家的经营者进行了宣传教育,达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
近期,我们将再次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重拳出击,坚决严厉打击非法捕猎、运输、销售、经营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努力确保崇明县夏季蛇、蛙类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