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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章立规细化步骤——强化对“私房修建(拆落地)”的源头管控

  为进一步加强对“私房修建(拆落地)”现象的管理,规范业主(产权人)、施工队伍的相关行为,有效遏制私房修建(拆落地)过程中随意扩建和加层等违法搭建行为,黄浦区拆违办会同小东门街道,在违法搭建现象较严重的这一区域进行试点,制定了一整套申请审核查处办法,使业主私房修建的无序化和随意性行为纳入政府管理部门的有序化和规范性管理,着力源头治理,起到了明显的管控作用。
  制定了《关于“私房修建(拆落地)”的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市九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黄浦区《关于明确对“擅自拆除公管房屋行为”和“无证违法施工行为”查处的职责分工意见》,细化对“私房修建(拆落地)行为”的管理举措,推行事先监管制度,对业主事先申请、施工企业资格审查、有关部门审核以及对未经批准擅自违法搭建行为进行严查等作了具体规定,将违法施工企业纳入诚信管理机制中。同时,区拆违办还会同小东门街道,制定了一整套有关申请、审核表格和承诺书、听证会记录等样张,进一步细化具体操作方法。
  制定了事前审核流程
  一是“恢复原状”的审核五步骤:业主到街道城管科领取申报指南并填报申请表----业主准备产权证明、危房鉴定证明、施工图纸、相邻居民同意书、业主承诺书等资料----属地居委提出初步意见----街道城管科审核同意----报区市政市容联席办和区拆违办备案;
  二是“加层升高”的审核七步骤:业主到街道城管科领取申报指南并填报申请表----业主准备产权证明、危房鉴定证明、施工图纸、相邻居民同意书、业主承诺书等资料----属地居委提出初步意见----街道召开听证会----街道城管科作出审核意见----报区市政市容联席办审核----送街道、区拆违办备案。
  通过近两周的实际运作,收效明显。如对和顺街9号、11号擅自私房拆落地行为进行了及时制止,并强制拆除了其超面积部分的违法搭建;及时制止了梅家街22号违法搭建;责令董家渡518号按原高度修建房屋;抚安街38弄1号2户私房的违法搭建,也被有效制止,下周一恢复原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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