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照《上海市园林街镇创建办法(试行)》(沪绿容﹝2014﹞192号)的文件要求,经街镇申报,在区绿化市容局初审推荐基础上,市园林街镇评定小组对申报单位进行了验收。经评定小组验收,松江区方松街道符合“上海市园林街镇”标准。
根据《上海市园林街镇创建办法(试行)》(沪绿容﹝2014﹞192号)有关规定,现对松江区方松街道被评定为“上海市园林街镇”进行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发布之日7个工作日内反馈联系人。
联系人:曾凡荣 联系电话:52567633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1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