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Close

崇明县绿化管理所参加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交流会

  日前,崇明县绿化管理所参加了由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召开的2013-2014年度市级文明单位创建交流会。会议由11家创建单位就创建工作作经验交流。
  县绿化管理所自2009年荣获市级文明单位以来,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形成了统一领导,职工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单位整体文明形象。县绿化管理所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今年编制、修订了《崇明县绿化管理所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共10项,确保精神文明建设的制度化运行。同时,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向结对共建对象学宫居委退休党员汤振祥同志送去节日慰问金和慰问品,今年已是第9个年头。与新河镇兴教村党支部开展结对活动,对兴教村贫困户进行扶贫帮困,送上帮困资金。在为职工办实事方面,县绿化管理所在为每位职工续办“互助保障计划”的基础上,今年给退休职工新增了一份“银发无忧”意外保险,帮助减轻医疗负担。
  除此之外,县绿化管理所丰富内涵,创新载体,开展了一系列社会文化公益活动,组织开展“党在我心中,志愿我先行”、“党员到社区、人人做公益”、“蓝天下的至爱”万人上街慈善募捐等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十一”特邀请永新艺术团在瀛洲公园、南门广场开展国庆黄金周“天天演”文艺演出,每年的“免费露天电影进公园”活动受到了大家的欢迎,今年在原有的南门广场放映点的基础上新增了堡镇市民公园以及新城公园2个放映点,增映了4场露天电影,观看人数比往年大幅度上升,达7270人次(2011年1980人次,2012年2180人次,2013年2200人次)。同时,为了做好未成年人暑期工作,县绿化管理所根据县青保委下发的文件精神,利用瀛洲公园有利资源,为广大中小学生提供绿色健康的社会实践活动场所,组织开展羽毛球、跳绳、踢毽子、下棋等“阳光体育”活动,让小朋友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相关文章: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