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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抓到野生“貉” 野保部门来放生

1月8日下午,松江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接方松街道派出所来电,称有市民抓获了一只小动物,并上交给了公安部门,希望移交野保部门进行救护。接到来电后,该站立即派员进行了接收,经现场核实,该动物正是人们常说的“一丘之貉”的“貉”,该物种已被列入国家林业局2000年8月1日发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也属上海本地常见物种。根据初步观察未发现有受伤、病态等特征,松江林业站工作人员已于1月9日上午在附近涵养林内对其进行了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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