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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园科所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原料控制要求 奠定湿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广基础

  为进一步完善餐余垃圾、厨余果皮垃圾、水葫芦等垃圾(以下简称“湿垃圾”)再生利用的技术体系,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上海市园林科学研究所联合各区相关管理部门和处置企业,共同探索研究“湿垃圾”在绿地林地中的资源化利用途径和方法。
  为了使得分类出来的有机易腐垃圾采用好氧堆肥工艺处理后的肥料可以满足绿化用有机基质的使用要求,市园科所成立相关研究组,根据有机垃圾的检测数据,分析原料和产品的相关性,测试包括容重及成分、pH、含水率、有机质、生物降解度、重金属(主要有砷、汞、铅、镉、铬、铜等)、全氮、全磷、全钾、含盐量、氯化物、动植物油等指标,进行入场标准和出厂产品数据、发酵工艺的相关性分析,评价不同工艺、原料对出厂产品的影响度,编制完成《制作绿化用有机基质的生活垃圾原料控制要求》,明确了湿垃圾源头分类的要求。
  湿垃圾按有关规定分类存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分类时严禁混入建筑垃圾、有毒工业制品及其残弃物、有毒试剂和药品、有化学反应并产生有害物质的物品、有腐蚀性或放射性的物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以及《危险废物名录》和《危险化学品名录》涉及的其它或可能污染环境的物质。同时纸类、橡塑类、纺织类、砖瓦陶瓷类、玻璃类、金属类等不易分解的杂质占总量的比率应低于2%等量化标准,为湿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推广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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