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区政府要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于3月3日正式启动“行政权力清单清理”工作。本次清理的行政权力包括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和依职权的行政行为,具体分为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十八类。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和“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对现有的区政府、区级机关和街道镇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分别取消、调整和优化,理顺市区、区政府部门之间和街道镇层级之间关系。普陀区绿化市容局清理工作共分五个阶段实施。为完成好本次行政权力清理工作,特成立领导小组。
行政权力清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普陀区绿化市容局各相关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有序推进,确保清理工作按时高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