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闸北区经济的迅速发展,商业业态不断调整,区内各委、办、局等单位举办各类活动增多,相关临时性户外广告的需求加大,针对未经办理审批手续的临时性户外广告(电杆道旗、横幅、条幅、巨幅等)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区内道路市容景观整洁、有序,根据《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市府56号令)、《上海市临时性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闸北区绿化市容局提前谋划,研究制订了《闸北区临时性户外广告管理实施意见》。
《闸北区临时性户外广告管理实施意见》中要求:设置临时性户外广告应当安全、有序、美观,符合《上海市临时性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符合市容观瞻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闸北区区域内设置的临时性户外广告形式应符合《上海市临时性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要求,严禁设置布幅式广告,包括各类条幅、布幅、巨幅等。
其中规定:1、电杆道旗。广告代理公司持证明及规定所需要的审批资料(具体见《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告知单》)到区绿化市容局相关审批部门进行审批。审批广告内容涉及商业部分的,须有公益内容同时申请审批,在取得区绿化市容局的行政许可决定书后,送交电力广告公司,由该公司按照批文进行统一安装、发布。为保障政府公益宣传、大型活动推广的渠道畅通和企业的合法利益,闸北区绿化市容局在收到相关文件通知后,提前召开协调会,安排档期、调整路段,审批,交电力广告公司统一安排悬挂。2、工地围墙广告。以建设项目自身宣传和公益宣传内容为主,广告画面以实体墙的围墙为载体,画面颜色及图案设计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3、其他。利用建筑物、构筑物、场地等设置其他形式的临时性户外广告应在符合市容环境整洁有序、安全可靠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行政审批。
《闸北区临时性户外广告管理实施意见》实施后,闸北区内户外广告秩序在明显变化,也使户外广告、临时性广告、店招店牌进入正规、有效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