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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绿化市容局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景观灯光管理水平

  为做好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行政审批(许可)工作和景观灯光的建设指导与维护管理工作,静安区绿化市容局始终把依法行政作为履行职责的行动指南,突出抓好审批(许可)行为规范、审批流程、批后管理等几个重点环节,运用信息化、智能化的手段管理景观灯光,并取得一定的成效。

一、日常管理精细化

按照店招和广告审批管理要求,编制了《上海市静安区店招和沿街蓬幔设置规划和管理导则》、《静安区景观灯光总体规划》、《静安南京路景观灯光实施性规划与设计》、《曹家渡地区景观灯光实施性规划与设计》和《江宁路景观灯光实施性规划与设计》等指导性、实施性规划,明确管理要求;其次,健全管理制度,相继制定了《户外景观设施防台防汛应急管理和抢险工作预案》、《户外景观设施安全检查制度》《户外景观设施安全检测制度》等制度,完善广告、店招行政审批从申报—受理—审批的行为规范和审批流程;再次,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管理重心下移等工作措施,批后管理工作得到加强。

二、安全监管制度化

在户外广告方面,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引进专业钢结构检测公司和安全监理公司作为第三方,每年对户外广告实行全覆盖的安全抽查和复查;在店招店牌方面,实行“一年两次、两年全覆盖”的安全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分类施策,落实整改;景观灯光方面,坚持每月一次例会,由安全监理单位通报安全检查结果,灯光维保单位汇报上次问题整改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布置。

三、项目建设科学化

结合《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和管理工作目标。第一,加强方案评审和优化。根据建筑特点及区域功能定位,邀请景观灯光专家对照“景观灯光规划”进行点评指导,优化建设方案。第二,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静安区景观灯光管理工作标准》、《静安区景观灯光设施管理办法》、《静安区景观灯光建设补贴实施方案》等景观灯光建设和管理制度,改变以前景观灯光建设全由政府大包大揽的局面;对政府以前出资设置建设的景观灯光,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引进专业队伍进行维护保养;制订《静安区景观灯光大修工作方案》,对部分超过5年的景观灯光进行大修改建。第三,加强灯光运行的智能化、信息化管理。逐步扩大景观灯光集中控制规模,信息化管理系统新一轮更新已完成并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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