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以及《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3-2020)>编制工作的通知》(发改农经〔2014〕1528号),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及生态保护、修复与建设工作,上海市全面启动《关于加快推进上海市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与《上海市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
本次规划是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首次开展的国家层面的生态保护和建设总体规划,将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城市生态保护与建设的行动纲领,也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上海市委、市政府予以高度重视,并就相关工作做出具体指示,提出明确要求。全市上下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严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结合上海实际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着力打造天蓝、水清、岸绿、宜居的国际化大都市,努力建设美丽上海,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和科学发展先行者。
上海市园林科学研究所承担了本次规划的编制工作,其他市委办局协同配合。目前,已初步完成《上海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的专题编制,预计将在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上海市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