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7月23日,《上海市绿化条例》经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出台的《上海市绿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主要是增加细化了立体绿化的建设管理要求,标志着本市绿化系统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推进立体绿化发展有了法制保障。它是一部指导性、约束性、操作性较强的地方法规。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法规,近日,市绿化市容局召开全市范围的宣贯和培训会,市绿化委员会成员单位、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市政府派出机构,区(县)绿化管理部门和城管执法部门,以及局相关处室、局直属单位的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130多人参加了宣贯培训会。
本次法规培训邀请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部门负责人解读《条例》立法背景及主要内容;市绿化市容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分别讲解屋顶绿化审批标准和立体绿化细化把握要求;市绿化市容局方岩副局长主要强调三点意见:一是充分认识修改后《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二是认真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强调形式多样,加强宣传;分期分批,开展培训。三是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指出严格落实《条例》修订后的各项规定,加速完成市政府实施项目工作任务,加快制定区域立体绿化专项规划,加大立体绿化扶持政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