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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查获一起使用非法工具猎捕野生鸟类案件

2月1日,金山区公安与野保执法部门联合查获一起使用汽枪猎捕野生鸟类案件。据犯罪嫌疑人姚某和包某交代,两人合伙使用汽枪打猎麻雀等野生鸟类100多只,为食用或卖与他人。

类似这种非法猎捕大量野生鸟类的行为,金山区也曾发生过,但因使用的工具及方法不同,对当事人给予处罚的结果也自然不同。经向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部门咨询,犯罪嫌疑人使用的汽枪,属于野保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禁止使用的工具,只要数量达到20只以上,可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经科学鉴定:依据《中国鸟类野外手册》,并对比样本鉴定,确认送鉴鸟类麻雀23只,白头鹎88只,灰头鹀2只,棕背伯劳2只,白胸苦恶鸟2只,珠颈斑鸠2只,黑水鸡1只,总数量为120只野生鸟类。以上除棕背伯劳和白头鹎是上海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外,其余均为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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