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本市野保和公安部门联合开展的“净网行动”总体要求,静安区公安部门近日查获一起非法买卖猴子案件。该辖区内燕某和严某擅自销售猴子,执法部门将疑似活体猕猴一只暂扣。经向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机构咨询,该物种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二级重点保护物种,于是将暂扣的活体猴子送野生动物鉴定机构鉴定。
经科学鉴定,涉及的物种个体小,颜面瘦削,头顶没有向四周辐射的漩毛,额略突,眉骨高,眼窝深,肩毛较短,尾较长,约为体长之半。面部、两耳多为肉色,臀胝发达,肉红色。鉴定结论:送鉴物为猕猴活体幼体1只。
日前犯罪嫌疑人燕某和严某已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执法机关将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刑法》有关规定追究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