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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口水域责任区单位形成自治管理公约

为进一步改善长江口沿岸水域环境面貌,提高对责任区单位的监管成效,在市市容环境卫生水上管理处的号召和协调下,长江口水域共60家责任区单位和7家水域环卫作业单位,自发成立了长江口水域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自治管理委员会,形成自治管理公约。

通过委员会这一组织形式,将各单位按功能划组并搭建组织架构、促进成员交流,使长江口沿岸的环境治理工作由自律转为自治。在市水管处的指导和督促下,该自治管理委员会运行情况总体良好。2016年至今,委员会六个小组相继完成了组内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交流和现场互评,取得较好效果。通过这一平台,方便了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和相互学习交流,对责任区管理工作有了积极的促进。

下阶段,市水管处还将深入推进该项工作,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把相关职能部门、执法部门共同纳入该平台,推动长江口水域环境的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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