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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一起非法买卖穿山甲案告破

  近日,普陀区公安部门查获一起非法买卖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穿山甲案件。涉案当事人高某因未提供任何合法批准手续,擅自买卖珍贵、濒危活体野生动物,普陀区联合执法机关将疑似穿山甲活体2只暂扣。经向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机构咨询,该物种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随将暂扣的活体物种送野生动物鉴定机构鉴定。

经专家鉴定,被鉴定体长约50-60厘米;鳞片与体轴平行,共15-18列。鳞片黑褐色,鳞片边缘橙褐或灰褐色。吻细长,脑颅大,呈圆锥形。鉴定结论:送鉴物为中华鲮鲤(穿山甲)活体2只。

目前这2只穿山甲已收容到上海动物园饲养。穿山甲在国内暂时无法人工驯养繁殖,物种极为珍贵,有可能在修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时被提高为一级重点保护物种。涉案当事人高某已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将联合野保部门依法追究犯罪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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