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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区野生动物保护收容救护中心迎来首个客人——游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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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崇明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接到三星镇派出所来电,称有一只猫头鹰误入其派出所内,且已受伤,需管理部门进行收容救护。

崇明区保护站人员立即前往进行处置,经现场查看,该猫头鹰系游隼,一个翅膀搭拉着,可能翅膀处有伤势,不能立即进行野外放生。保护站人员将游隼带至位于崇明区东平森林公园内的野生动物保护收容救护中心进行救治,收容救护人员对游隼进行全面身体检查,摸清伤情后,对翅膀受伤处进行消毒、上药,待游隼完全康复后,放归大自然。

游隼(学名:Falco peregrinus),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主要栖息于山地、丘陵、半荒漠、沼泽与湖泊沿岸地带,也到开阔的农田、耕地和村屯附近活动。

崇明区林业站

施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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