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修改是2017年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的调研项目。为有效推进修改调研项目,8月22日上午,市绿化市容局唐家富总工程师召开《上海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修改调研开题评审会,会议邀请市城管执法局彭燕玲副局长、市人大立法研究所、市水务局、市海事局、青浦区绿化市容局相关领导和专家出席会议,市绿化市容局政策法规处、环卫管理处,市市容环境卫生水上管理处等相关课题组成员参与会议。
会上,课题组汇报了“《上海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修改重要制度研究开题报告”,与会专家对规章修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达成共识,对开题报告明确的调整规章适用范围、完善水域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水域环境卫生管理和执法体制机制创新等主要研究内容表示赞同。彭燕玲副局长指出,有必要对全市河道数量、面积以及管理状况等基础数据作进一步调查排摸,为本次调研和以后政策决策提供重要参考。唐家富总工对修改调研明确三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夯实基础研究,对水域环境管理涉及的现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作一次全面梳理;二是要进一步找准管理定位,现有规章适用区域有限,与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不符,管理对象仅限于环境卫生管理,要拓展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在职能分工上,要与市水务局、市海事局和市环保局有所分工、有效衔接;三是要进一步做好全过程管理设计,不要拘泥于老规章的组织框架,对于水域市容环境保洁、环卫设施设置、废弃物处置等环节分章设计全过程管理制度,将垃圾分类管理制度、招投标等市场化管理制度以及其他有效工作措施和机制包含进去,为《上海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市政府规章的修改做更充分的准备。